租赁运营
在不影响韩医中心运营的范围内,以为韩医产业和韩医药发展做贡献的展览、活动、演出等团体和机构为对象提供场地租赁。
根据使用目的不同,租赁可能受到限制(商业目的和联谊性活动等)
租赁设施介绍
租赁时间:周一~周日09:00~22:00
- 药膳饮食体验馆
- 位置:3楼
- 租赁面积:79.2平方米
- 内部设施设置情况:烹饪类演示桌
- 及实习用桌(16个座位)、电磁炉、实习用器具、餐具等
- 다목적 강당
- 位置:3楼
- 租赁面积:131.2平方米
- 内部设施设置情况:讲台及听课桌
- (48个座位)、投影仪等(
- 指定横幅规格-320cm x 70cm(侧面)
- 300cm x 70cm(背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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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膳饮食体验馆
- 位置:3楼
- 租赁面积:79.2平方米
- 内部设施设置情况:烹饪类演示桌
- 及实习用桌(16个座位)、电磁炉、实习用器具、餐具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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다목적 강당
- 位置:3楼
- 租赁面积:131.2平方米
- 内部设施设置情况:讲台及听课桌
- (48个座位)、投影仪等(
- 指定横幅规格-320cm x 70cm(侧面)
- 300cm x 70cm(背面)
租赁流程
1 租赁咨询 |
电话和上门咨询,确定租赁性质和适合与否,查询日程并确认可租赁的日期 |
2 租赁使用及申请指南 |
关于设施和使用整体事项(流程、安装和搬离时间、附属设施使用、设施运营遵守事项等)申请的填写和租赁费指南 |
3 租赁审查 |
根据规定和运营情况审议活动内容(商业性、是否有噪音干扰等) *依据《东大门区首尔韩方振兴中心管理及运营》条例审查 |
4 许可通报及租赁费指南 |
申请人指南(使用许可申请书、遵守事项、计算明细) |
5 交纳租赁费 |
如得到许可,需在预定使用日期的5天前完成租金交纳 |
7 租赁完毕 |
活动结束后清理设施及空间、检查备品、修整环境 |
租赁费
设施 |
位置 |
租赁面积 |
单次使用基准时间 |
租赁费 |
药膳饮食体验馆 |
3楼 |
79.2㎡ |
2小时(每超过1小时) |
20000韩元(10000韩元) |
多功能礼堂 |
3楼 |
131.2㎡ |
2小时(每超过1小时) |
30000韩元(15000韩元) |
租赁费汇款账户:国民银行085437-00-002298/储户名:东大门区厅(经济振兴科)
如果使用时间低于基准时间,按基准时间算
准备时间和整理时间包含在使用时间内
用户停车场的使用费另计
租赁费相关凭证用租赁许可证交付代替
获得租赁许可的人截至预定使用日期的5天前交纳租赁费
但如果区厅长认定租赁人存在不得已的事由,可截至活动日的前一天交纳租赁费。
租赁费为包括设施使用费和冷暖气等配套设施使用费在内的金额,且遵循机关的规定。
租赁受理方法
限制租赁的标准
租赁时可能产生噪音及破坏设施的租赁
产生利润的商业目的租赁
无法管控租赁用户的活动
含有可能危害公共秩序内容的活动
包括饮酒在内的联谊活动
有政治倾向和宗教团体集会活动
租赁取消率高,或取消时未通知机关(团体)
违反其他中心租赁的目的,或被认定为公益需要而决定使用后也可能限制许可,无法另行退还租赁费。
租赁遵守事项
设施及器具、物品损坏时,由租赁人赔偿损失或恢复原状
发生安全事故及受伤时,由租赁人承担责任
对租赁活动中的展品等的管理,由租赁人负责
获得租赁许可的人未经区厅长批准,不得将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
取消租赁必须在预定使用日期的7天前取消
租赁设施内不能用餐
取消租赁的退款事项
申请租赁退款时,在预定使用日期的3天前填写租赁退款申请书,退款将汇入账户
收到复印件后提交至负责人受理,14天内进行退款处理
申请向指定银行以外的账户退款时,将在扣除其他银行的汇款手续费后,进行汇款处理。
因首尔韩方振兴中心不可避免的情况而取消或停止使用的:全额退款
因天灾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使用时:全额退款
因租赁方的原因,在使用日的3天前申请取消设施使用并要求退款时:全额退款
因租赁方的原因,在使用日的1天前申请取消设施使用并要求退款的情况:50%
因租赁方的原因,在预定使用日期的当天取消的情况:不退款
如果符合租赁限制标准而取消或停止使用:不退款
租赁申请